四川省遂宁市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告(成都专场)
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遂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战略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紧贴我市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全市事业单位、省属高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8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2.全市重点企业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18名(含教育类企业单位58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下午15: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csn.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四川省遂宁市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四川省遂宁市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报名材料(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等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经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10:00-15:00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经学校审核加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现场登记意向并填写《四川省遂宁市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在考核时现场进行。初审合格者须在考核时当场出示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由考核组织方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企业单位主要通过面谈、座谈、面试等方式进行。事业单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技能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考核时间和地点: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通知其考核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明确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
4.考核实施:企业单位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集中实施考核。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考核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各考核小组初步确定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人选,并当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已通过考核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岗位,不再接受后续报名。在当前专场没有签约人选的事业岗位依次纳入后续专场继续招聘;仍没有适合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纳入以后招聘计划继续开展引进工作。
(四)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对于在体检和政审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考核招聘规定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企业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遂宁市各级事业、企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适时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服务期由企业与应聘人员自主协商确定。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证件,后与企、事业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到省属高校的人员待遇主要有:通过考核招聘办理入编手续并与学院签订5年聘用合同的博士研究生,发放25-45万元安家补助费,同时配套科研启动费5-20万元;未在遂宁市城区购买住房的,学院三年内提供免费公租房或租房补贴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岗位津贴1200元/月,并享受院内副高职称人员等级的绩效工资。
(二)根据《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十条措施》(遂组通〔2015〕101号)规定,引进人员政策待遇主要有:
1.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带技术(项目)来遂创新创业,由同级财政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的,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每月由同级财政给予1万元的岗位津贴。
2.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带技术(项目)来遂创新创业,由同级财政给予50万元项目资金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的,由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每月由同级财政给予5000元的岗位津贴。
3.对引进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千人计划”、国贴省优专家带技术(项目)来遂创新创业,由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的,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每月由同级财政给予3000元的岗位津贴。
4. 对企业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100强或行业前10名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评审,由同级财政给予不低于20万元补贴。
5.对引进到企业、医院和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并每月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引进到企业、医院和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由同级财政给予3万元安家补助,并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待遇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25-225642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5185088
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8665378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6191011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5421508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0825-7823103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0825-2255128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825-291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