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和《广元市利州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广利委办〔2017〕8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位,名额为43名(详见附件2)。
三、引进(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内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
4.博士研究生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18:00止。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和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2份。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万缘行政中心3楼)。联系人:田政,联系电话:0839-6183058。
2.网上报名。须登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利州人才580网站(http://lz580.gov.cn/)下载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和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343676863@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校)××(专业)xxxxxxxxxxx(手机号码)”。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4.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网上报名人员提供上述材料扫描图像,原件在面试时核验。
(二)资格审查
2019年1月5日至6日,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利州人才580网站(http://lz580.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面试邀请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接到邀请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招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利州人才580网站(http://lz580.gov.cn/)进行公示。
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利州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五、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8万元、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
(二)工作补助。在我区工作前5年内,除工资外,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
(三)编制管理。对引进(招聘)到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实行“英才编制”管理。
(四)岗位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表现特别优秀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
(五)实习待遇。各用人单位为已签订意向协议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时间由引进对象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般不低于3个月。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安排住宿。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0839-6183580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183009
0839-6183058
监督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察委
0839-3267775
附件: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3.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